贵州:让农民参与“身边的工程”

2018-03-08 10:29:35|来源:新华社|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一条路,把散居深山的四个村民组连在一起。农民们协商共建乡村路,未来产业发展也更能形成合力。”在贵州省20个极贫乡镇之一的石阡县国荣乡,通村连组路的建成让登坪村支书周其友“喜上眉梢”:脱贫攻坚的“最大梗阻”疏通了。

  过去,登坪村四个村民组之间只有狭窄小路,通不了车,村民们盼着能早点实现“互联互通”。贵州强力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举措,让登坪这样的贫困村有了希望。

  2017年村里争取到通组路建设项目,政府补助建设资金,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村民共商共建。“大家白天自愿出工修路,晚上开会协商解决工程难题。”周其友说,修路让大家看到未来发展的希望,村民们更加齐心了。

  贵州省出台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深化农村“三变”改革,引导农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

  国荣乡党委书记龚朝清说,政府投资主要是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要发挥农民在农村基础设施决策、投入、建设、管护等方面的作用。

  “一年建好两年修,三年不养成水沟”,这曾是不少地区农村公路重建轻养的真实写照。针对农村公路养护短板,贵州石阡县推行“路长制”改革,由县委书记任总路长,县级领导、乡镇负责人和村干部分别任一二三级路长,同时聘请专职护路员负责公路管护、保洁。

  农民蔡庆文是一名护路员。“有人把公路当成垃圾场、晒谷场,坍塌了没人修,结冰了无人管。”蔡庆文说,现在,每天都要认真巡查护路,公路维护好了,农家乐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贵州省出台的相关文件明确,通过建立政策引导机制、民主决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村集体和村民的筹资筹劳限额,调动农民参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积极性。同时,探索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股权化改革,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激发农民主体责任意识。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发挥村民理事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的监督作用。(记者 王丽、向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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