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标准(贵州大数据)创新基地获批建设

2018-04-19 09:54:52|来源:新华网|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复函批准,同意在贵州建设国家技术标准(贵州大数据)创新基地。批复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创新基地筹建工作。

  记者从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了解到,按照国家标准委批复要求,国家技术标准(贵州大数据)创新基地将紧密结合贵州优势特色,打造成为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标准研制协调发展的开放式平台。

  据了解,贵州2017年发布的《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贵州大数据)筹建方案》提出,围绕国家大数据战略和国家大数据(贵州)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增强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聚焦国内外企业、园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技术优势,构建大数据标准化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的创新成果孵化器,打造大数据技术创新和标准预研的开放式平台,支撑大数据产业发展。

  2017年10月,国家标准委专家组实地考察贵阳高新区、经开区和贵安新区大数据产业发展情况,并评审通过了贵州申报方案。目前,贵州省质监局、省大数据局、省科技厅等部门已启动基地筹建工作,计划通过两年努力,建成大数据产业技术标准联盟和大数据技术标准创新研发中心、试验论证评估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人才培养中心。(作者  骆飞)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