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2018-06-05 13:24:02|来源:多彩贵州网|编辑:罗奇波|责编:陈梦楠

  6月4日,“壮阔东方潮奋进新时代——庆祝改革开放40年”贵州大型主题调研采访团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贵州关岭自治县顶云乡石板井村,来自中央、香港驻黔以及省内新闻单位、网站和新媒体记者重温了40年前顶云人解放思想、大胆改革的“顶云精神”。

  

(社会) 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采访团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活动当天,采访团参观了坐落在石板井村的“关岭自治县顶云经验陈列馆”,并有幸采访到了当年顶云经验的发起人陈高忠,了解了曾经顶云人冲破各种阻力,大胆改革,敢为人先的壮举。陈高忠今年80岁了,每每谈到那段日子印象深刻的地方,激动的泪水都会忍不住不停地在眼眶打转。

(社会) 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媒体参观顶云经验陈列馆

(社会) 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媒体采访当年顶云经验的发起人陈高忠

  与全国各地一样,顶云乡同样经历了土地改革,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困难时期,全乡28个生产队以“生产队大集体”的方式经营管理土地,生产落后,群众吃粮难的问题较为严重。

  “1976年,我们石板井村陶家寨有近200人,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56元,人均粮食106公斤,许多家庭在过完春节后就已经断粮,常以野菜混合谷糠充饥,生活十分困难。”陈高忠回忆说,他因为到过贵阳修过铁路,有些见识,所以大家一度把他推举为生产队长,欲改善困境。

  看到大家这样信任,当时陈高忠勉强答应,但他提出了三个条件:一是把生产队的田地和劳动力分成三个组;二是15头耕牛和所有农具按三个组分下去;三是生产队以前的账不管,重新建立新账。陈高忠提出的“三个条件”,大家吃惊不小,这是变相的“包产到组”,与当时的“队为基础”的生产管理方式相违背,一旦上面知道是要挨批斗的,甚至还得坐牢。

  “当时生产搞不上去的原因是生产队大集体窝工现象比较严重,管理上存在着许多问题,”陈高忠说,这样一来,就算做个“饱死鬼”,但大家至少有干劲了。于是,“包产到组”就这样在陶家寨悄然进行。到了秋天,粮食进仓后,陶家寨粮食产量比往年增加了两倍多,人均吃粮从原来的106公斤增加到252公斤,人均收入从原来的几十元增加到200多元。实践说明“包产到组”,让全生产队人吃上了饱饭,陈高忠的大胆尝试让人信服。

(社会) 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回忆过往,陈高忠眼眶湿润

  但陈高忠并不满意,他想能不能把土地再分到户,那样社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肯定更高。经过讨论,大家都认可“包产到户”。然而,此事非同小可,很容易被扣上“走资本主义道路”帽子的风险。为了形成风险共担,一天晚上,大家来到陈高忠家,在堂屋中灰暗的煤油灯下签下了“合约”,并按上手印。此后,陶家寨生产队的“包产到户”悄然进行,为了不让外人看出,他们在田、地两边埋下石头桩子为地界,用绳子拉好直线划分庄稼,并在口袋上作记号,在粮食收进仓之后,晚上分别送回家。这一年的粮食产量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翻了一番。

  1978年春,顶云公社28个生产队已有近10个队悄悄搞起“包产到户”。大家都认为“包产到户”能让大家吃上饱饭,要搞就要光明正大的搞,于是当时有人写了3封信,分别发给时任上层领导,并得到了认可。从此,“顶云经验”开始向大范围推广,成为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雏形。

(社会) 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如今的石板井村已成为美丽乡村

  后来,顶云乡以“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精神,与安徽省凤阳县并称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两面旗帜”,享有“南顶云,北凤阳”的美誉,更以“定产到组、超产奖励”的“顶云经验”,成为我国“农村改革第一乡”。石板井村因其在顶云乡的代表性也被称为“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敢为人先、大胆创新的精神还要继续发扬,要不永远不会进步。”改革开放40年后的今天,谈及未来,陈高忠的那股精神劲儿依旧如初。(作者   贾过之 熊莺 陈泽赟)

(社会) 走进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第一村 听贵州老人讲述“当年勇”

顶云经验被编成文字为后人传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