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安探索深化现代警务机制改革 大数据让接处警智能化

2018-08-27 13:48:32|来源:贵阳日报|编辑:杨丽芳|责编:陈梦楠

  8月25日下午,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南路上发生一起纠纷,正在附近巡逻的南明公安分局网格民警汤恩博通过手持警务终端接警后,仅3分钟便赶到现场,及时防止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扁平化指挥调度、网格化动态布警、巡处联动……在这起简单的事件背后,是贵阳公安运用“大数据”理念探索现代警务机制改革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省、市大数据建设的总体框架下,贵阳公安形成了以“块数据指挥中心”建设为核心的具有贵阳特色的大数据建设应用体系,在推动警务改革、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警务工作效能等方面取得历史性突破。

  其中,网格化接处警是市公安局现代警务机制建设“1461”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第一个环节110接处警工作模式的改革。

  如今,群众通过110报警有何不同?记者来到市公安局块数据指挥中心进行探访。

  当群众拨打报警电话后,系统会自动推送报警人的位置范围信息,接警员则会按照分类派警原则,根据报警位置信息将警单派发到离报警人最近的网格民警的手持终端上,以便民警快速到达报警点,找到报警人。

  根据警情需要,民警处警的全过程还可以通过手持终端将现场视频、图片、录音实时上传到市公安局的“大脑”——“块数据指挥中心”。通过这一“大脑”,针对重大警情,可根据搜集的现场信息,组织各专业警务资源提供情、指、处一体化的合成作战支撑。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吴晓东说,在块数据指挥中心的基础上,贵阳公安以视频专网为依托,构建了从省厅到市局、市局到分局的10000多公里的光纤基础网,汇聚各类视频资源105000路,有力支撑了大数据高效传输和实战应用。同时,贵阳公安还以“万物互联”“人像大数据”等信息前端感知网为支撑,布建了一张全方位、多层次、自动化的立体化信息感知网络,确保各类信息数据的全面、鲜活、精准。

  今年6月8日,兴关路派出所接到一起手机被盗案件报警,虽然面对案件发生具体时间不清、嫌疑人不清等诸多困难,但是借助于案发地周边视频资源及“人像大数据”的运用,民警很快便掌握了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并成功将其抓获。“这样一起案件,在过去需要耗费不少的人力、物力,而如今仅仅是动动鼠标的功夫就侦破了。”办案民警说,大数据在我市公安领域的运用,不仅让民警在面对违法犯罪时多了一件“利器”,同时更让民警在面对群众诉求时,多了一些方法。

  近年来,贵阳公安运用“大数据”理念探索现代警务机制改革,实现了对贵阳时空内人、事、物的全息刻画、特定行为的关联分析、时空轨迹的精准掌控;形成了一整套“智能化”“自流程化”的闭环管理机制,打造了打、防、管、控一体化作战平台;启动了智能化执法办案监督管理中心的建设,实现执法办案全要素网上记载、全流程网上流转和全过程网上监督。

  以大数据为支撑,变被动应对为主动预警,变事后处置为事前预防,全面提升了贵阳公安的实战应用水平。据统计,我市刑事案件连续五年下降,主动管理类案件打击力度持续上升,刑事案件内部结构“一升一降”的状态趋于稳定,“两抢”发案从日均28起降至日均0.45起,“两抢”“八类案件”破案率均达到95%以上,命案实现100%全破,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连续三年保持在95%以上,特别是2017年群众安全感超出全省平均值达到98.43%。

  吴晓东说,下一步,贵阳公安将通过“人像大数据”的建设,提升公安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满足新要求、应对新挑战的综合实力,迈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块数据指挥中心”3.0时代,通过搭建“实有人口管理、实有房屋管理、实有单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贵阳市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平台”,有效破解实有人口服务管理难题,同时继续把大数据作为贵阳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实现贵阳公安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黄思易 作者 代晓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