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新兴产业看贵州】“酒+旅游”为经济发动机 茅台镇打造世界知名特色镇

2018-08-29 14:38:46|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陈梦楠|责编:赵滢溪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谢诗佳):来贵州遵义县茅台镇之前,记者对弥漫在整个茅台镇的“酒香”就早有耳闻。8月28日,“特色新兴产业看贵州”采访团一行来到了这个闻名遐迩的“贵州酒镇”,见证了其在实践“酒+旅游”经济策略上取得的瞩目成就。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1_副本

茅台镇 摄影 谢诗佳

  香醇美酒满大街 打造贵州名片

  “酒以镇名,镇以酒闻”,说的便是贵州茅台镇。漫步茅台镇,街头林立着卖酒商铺,空气中浓郁的酒香扑面而来。据统计,茅台镇内共有1280家酿酒作坊、2000余个白酒品牌,这些商铺是各个白酒品牌设立的“消费体验店”,其主要用途并非直销,而是接待来自全国各地的经销商,带着他们品白酒、逛酒厂,从而收获大批订单。

  “我带人来不是来买酒的,而是来品酒的。顾客可能不喜欢卖酒企业,但是他们一定会喜欢白酒的文化和概念。”遵义市白酒协会执行会长吕玉华向记者介绍他的理念。他认为,可以依托“茅台”这一全国知名品牌,带动整个茅台镇白酒经济文化产业链的发展。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2_副本

茅台镇白酒为红军洗尘疗伤的雕塑  摄影 翟培声

  1915年,茅台酒在巴拿马万国博览会上获金奖,留下了“智掷酒瓶振国威”经典佳话;1935年,中央红军长征过茅台,茅台镇人捧出酿造的白酒为红军洗尘疗伤,茅台酒也从此与中国革命结下了不解的红色情缘;1949年10月1日,周恩来总理指定开国庆典宴的主酒用茅台酒。茅台酒的这些历史元素,构成了其独特的文化价值。

  得益于茅台酒的魅力和影响,茅台镇正在努力将“酒文化”打造成本地的新兴旅游特色。全镇不大,却建成了包括五星级酒店、白酒品鉴中心和机场在内的一系列大型建筑和设施。

  “我们不需要做其他的,只需要一心一意把我们的‘红色文化’和‘酒文化’宣传好、打造好,就能够创造出源源不断的经济产值,亮出我们自己特色的‘贵州名片’”。吕玉华说道。

  “酒+旅游”文旅概念 打造特色小镇

  虽然茅台镇近些年的酒业经营良好,但其作为一个产业能级强大、景观环境独特、配套齐备、文化表现能力卓越的产业小镇,却是从近几年才开展起来的。

  “我们对于茅台镇的大力改造始于‘十二五’期间,当时仁怀市实施‘旅游兴市’战略,要把我们的‘酒’列为旅游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而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些复古建筑大概是从2013年开始大规模修建的。”茅台镇副镇长方仕铭表示,茅台镇已进入产业转型升级、酒旅良性融合发展的快速通道,茅台镇的经济也开始从酒产业向旅游文化产业过渡。

  国酒文化城是茅台镇打造知名旅游目的地的一个重要环节。文化城占地面积达三万平方米,收藏着超过5000件最早可追溯到汉朝的文物和文化遗产、画卷和书籍,城内共设有九个展厅,将汉朝初期直至现代的白酒文化进行了详尽的展示。这是由茅台公司投资修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酒文化展览馆,也是中国最大的一个以白酒为主题的建筑。现如今,每天都会有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前来参观。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3_副本

来自外地的游客参观国酒文化城历史展厅   摄影 谢诗佳

  然而,国酒文化城的打造只是茅台镇旅游产业发展中的一环。 随着一系列升级扩建工程的陆续完工,在未来,茅台古镇还会继续打造茅台旅游国坛酒庄、金酱酒庄、祭水台等以酒为主题的景点。届时茅台古镇会打造成为以酒为主、红色旅游盐运旅游为辅的旅游集群。此外,还有黔北古镇特色街区、杨柳湾酒街、1915广场、天酿景区……漫步在赤水河边,青山、古建、酒坊、商圈,全新打造的茅台镇将展现在游客面前。

图片默认标题_fororder_4_副本

“酒+旅游”的经济模式是茅台镇的经济发动机   摄影 翟培声

  2015年,茅台镇入选“中国综合实力百强镇”榜单,成为西部省区唯一一个全国综合实力百强镇。2016年,茅台镇被列入全国第一批127个特色小镇。2017年,茅台镇地区生产总值558亿元,实现农村居民人均村收入13525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7610元;迎接游客414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5.1亿元。

  醇酒曾疗红军伤,而今飘香世界。茅台镇这个千年酒都正以“酒+旅游”为新的经济发动机,打造“贵州第一、全国一流、世界知名的特色小城镇”。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