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法治基石 促进社会和谐

2018-11-23 11:15:32|来源:贵阳日报|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法治)夯实法治基石 促进社会和谐

莲花村调解员周德伦(右二)正在给村民进行调解(龙润秋 摄)

(法治)夯实法治基石 促进社会和谐

清镇市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为群众送法上门(杨洪金 摄)

(法治)夯实法治基石 促进社会和谐

村(居)法律顾问瞿孝永在给村民讲解合同(龙润秋 摄)

(法治)夯实法治基石 促进社会和谐

清镇市站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龙润秋 摄)

  近年来,贵州省清镇市司法局以创建“平安清镇、和谐清镇”为目标,以“服务群众、服务稳定、服务发展”为主线,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深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为建设“平安清镇”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目前,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均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全市共有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21个,均配备了法律顾问。

  整合有效资源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这是新的土地租用合同,以后村委会以每年每亩1224元的费用流转你们的土地,新合同今天就生效了。”11月19日,在清镇市站街镇小河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里,村(居)法律顾问瞿孝永正在给村民们讲解新签订的土地租用合同。

  “有了瞿顾问的帮助,我们再不用为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忧心了。”村民谢成菊欣慰地说,此前,租用她家土地的公司已经3年没有按时交付土地流转费了。

  2015年,晓河生态湿地旅游有限责任公司与小河村的38户村民签订合同,以一定的价格流转村民土地修建湿地公园,然而公园建起来了,村民却没有如约收到土地流转费,心急如焚的村民多次上访无果,瞿孝永的出现给小河村村民带来了希望。

  2016年,瞿孝永开始担任小河村的村(居)法律顾问,得知村民没有按时收到流转费用,瞿孝永开始多方协调,希望为村民争取到应有的权益。

  今年,在小河村村支两委与瞿孝永的共同努力下,由小河村村委会与村民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照签订金额付给村民土地流转费。

  “小河村有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村民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很多时候找不到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法。”瞿孝永说,到小河村开展工作两年多来,他至少每周到村里一次,为村民们提供租金、土地等方面的法律意见,除此之外,他还担任了其他两个村的村(居)法律顾问。

  像瞿孝永这样有着专业的法律知识,履职于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服务所,到村(居)担任法律顾问的法律工作者清镇市还有很多,这只是清镇市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一个缩影。

  “村民如果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除了找村(居)法律顾问,还可以每周三到站街镇法律服务工作站来,我们都能为他们免费提供法律服务。”瞿孝永说。

  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清镇市设立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业务”等服务窗口为一体的“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搭建了一个社会化、专业化、便民化的“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新平台;在乡镇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定期定点为基层群众提供近距离法律服务;在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聘请村居法律顾问入村开展咨询与引导。

  “目前,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已建成,设立律师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公证业务、综合服务5个窗口;依托司法所业务用房建立了王庄、新店、卫城、犁倭、红枫湖、暗流、站街、麦格、流长9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21个。”清镇市司法局副局长梁室钢说,清镇市已初步形成了以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龙头,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杻纽,村居工作室为联络站点的网络式服务体系。

  同时,清镇市整合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法律服务资源,按照“一帮一”或“二帮一”的形式,由1至2个法律服务机构分别联系1个乡镇工作站,签订服务合同,每周不少于一天到乡镇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重点向乡镇延伸。

  健全调解机制 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莲花村,坐落在站街镇的中心地段,原来的321国道穿村而过,云站路横跨十字中心,多年前,为推动全村经济发展,站街镇引进了不少企业,提高当地村民的收入水平。然而这却使得村民在征地、用地上的矛盾纠纷不断升级,每到这个时候,村里的人民调解员就“派上用场”了。

  “我从2011年开始就在莲花村担任调解员了,当时莲花村矛盾纠纷多,很容易发生群体性纠纷。”村民周德伦说,作为莲花村的“原住民”,他希望为营造村里和谐的氛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年来,为及时预防化解矛盾,清镇市在乡(镇、社区)、村(居)均分别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今年,在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窗口,用以调解民间矛盾纠纷。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级人民调解组织239个,基本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共有调解员1000余人,今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累计调解纠纷2581件,调解成功2572件,成功率99.6%。

  2017年至今,清镇市采取完善软件、提升硬件、打造场地的方式,创建了4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莲花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今年新创建的两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之一。

  “我的调解法宝就是讲法讲情讲理,而且因为我就是村里的人,对村里的大事小事都知根知底,所以村民也就更信任我,调解矛盾也就更容易。”周德伦说,虽然做人民调解员工资不高,但是能为村民解决问题,调和村民矛盾,很有成就感、自豪感。

  为提升调解员化解纠纷的能力,清镇市司法局在统一培训的基础上,建立层次化、定制化培训制度,组成工作组到村(居)进行走访、座谈,收集汇总当下多发的纠纷类型,针对各乡(镇)、村(居)实际,组织资深调解员、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进基层为调解员讲解法律法规。

  同时,市司法局还建立了人民调解与公证、法律援助对接机制。不能通过调解结案的,为其联系公证或提供法律援助,避免纠纷扩大、恶化。

  除了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市司法局还结合当前矛盾纠纷多发的领域,探索专业化解纠纷机制,成立了清镇市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清镇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清镇市犁倭镇环境保护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清镇国浩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各调委分工明确,为纠纷的化解提供了良好平台。

  创新形式载体 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近年来,为建设“平安清镇”,清镇市司法局一直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七五”普法施行以来,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法治宣传学习教育主阵地,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促进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在“法律六进”中,“法律进乡村”无疑是重中之重。为抓好基层组织、农村群众学法用法工作,清镇市司法局着重加强法治宣传队伍的建设,多形式多方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求全市181个行政村在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的同时,还健全完善了村支两委学法制度,不断增强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并开展“送法下乡”“送法进苗乡”活动,采取法治宣传资料到乡村,以法释案到乡村、法治讲座和法律咨询到乡村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除此而外,还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的范畴。

  “法律进学校”也是“法律六进”活动中的一大亮点。

  清镇市将法律素质的提高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主要内容,立足于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开展学校法治教育,全市各小学都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定期到校上法治课。同时,在全市各小学开展“法治报告进校园”活动,并通过进一步拓展第二课堂,开展法治手抄报、法治漫画、法律知识竞答等活动,营造青少年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民主法治村(居)”创建活动,亦是清镇市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的重头戏。该市紧紧围绕“四民主两公开”,以维护基层安定稳定为主线,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开展创建工作,做到了依法管理、用法治村,提高了村干部依法民主管理和村民依法自治的水平。

  目前,清镇市已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2个。(作者 龙润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