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车”治理工作开展以来 观山湖区交警处罚违法行为14000余起

2019-03-27 15:34:23|来源:贵阳日报|编辑:孔令娟|责编:陈梦楠

  3月26日,记者从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获悉,自“三车”治理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共计处罚电瓶车违法行为13510起。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提升电瓶车、摩托车等骑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公共道路交通安全,2018年10月31日,我市开展超标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在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严肃整治。截至目前,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共处罚电瓶车违法行为13510起,摩托车违法行为594起,暂扣电瓶车216台,暂扣摩托车149台。

  据介绍,在对违规行驶电瓶车和摩托车车主调查统计发现,大部分为配送行业从业人员。为此,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走访了辖区内配送行业网点,组织配送行业负责人和配送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知识。从3月25日开始,该局还针对辖区内配送行业制作了公示牌,内容涵盖企业负责人、职责、车辆数(电瓶车、摩托车数量)、配送人员人数、每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学习情况和《快递送餐行业道路交通安全承诺书》,配有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分局举报电话,以方便市民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作者 代晓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