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协调服务!贵州印发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2019-10-09 10:47:41|来源:多彩贵州网|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10月9日,从贵州省人民政府网获悉,贵州印发省人民政府驻外办事处管理办法。

  据悉,制定管理办法将推进办事处各项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制度化、效能化,充分发挥办事处职能作用,更好为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在“职责定位”“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干部人事管理”“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目标绩效管理”进行详细制定。

  其中,在“黔货出山”上明确,驻外办事处积极协助省有关部门和企业推动“黔货出山”“黔货出海”,开拓市场、推销产品,帮助解决在负责区域遇到的困难。协助做好上海市、广州市、大连市、青岛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深圳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口帮扶我省的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项目人才需求,要求主动协助省有关部门精准开展招才引智工作,主动联系负责区域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及贵州籍专家学者等,积极为贵州招才引智工作提供平台和条件,并输送优秀人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同时,做好贵州籍务工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实现信息互通互联;大力实施“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做好农民工返乡创业相关服务工作;协助做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工作。

  在廉政建设上,省政府办公厅每年初与办事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工作检查,每年召开一次驻外机构负责人述职述廉会议。每半年向省政府办公厅汇报一次工作,年终报告本年度的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政府请示报告,严禁瞒报谎报、迟报漏报和越级越权行事。

  在请销假制度上,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因公或因私离开驻地,前往非派出地,应提前1天向省政府书面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主要负责人外出要明确代其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姓名、职务等,不得先走后报。因紧急事项临时外出的,要在动身后24小时内及时报告。如外出期间行程变化,应及时补充报告。回岗后应及时销假,严禁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和超假不归。严禁私自出国(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