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刚: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

2019-11-15 09:24:42|来源:人民日报|编辑:周文进|责编:陈梦楠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与全国一道,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城乡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可以说是‘中国奇迹’‘中国之治’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印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和丰富实践成果。”11月12日至13日,中共贵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在贵阳召开,贵州省委书记孙志刚在讲话中表示。

  长期以来,“地无三尺平、天无三日晴、人无三分银”曾是贵州的“标签”,孙志刚同志就从“三无”入手介绍贵州70年来的巨大变化,认为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

(要闻)孙志刚: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

  过去“地无三尺平”的贵州,如今万桥飞架、天堑变通途,彻底打破原有时空格局,明显提升了贵州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1949年,贵州公路里程仅1950公里,没有一条铁路运营,交通是制约全省发展的最大瓶颈。2018年,贵州公路里程达19.69万公里,是1949年的101倍;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县县通高速,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690公里。高速铁路通车里程1262公里,贵阳成为西南地区的高铁中心枢纽。世界前100座高桥中有47座在贵州,堪称世界“桥梁博物馆”。通航机场11个、实现市州全覆盖,贵阳机场2018年旅客吞吐量突破2000万人次。乌江“黄金水道”全线通航。建成了大中小型水库2634座、200多个骨干水源工程,工程性缺水问题得到极大改善。所有行政村通动力电、通光纤宽带、通4G网络。

(要闻)孙志刚: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

  昔日“天无三日晴”的贵州,成为世人向往的空气清新、气候凉爽、山水清秀、文化多彩的旅游胜地。

  贵州是典型喀斯特地貌,过去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1975年森林覆盖率仅为22.8%。通过坚持不懈强化生态环境建设,2018年森林覆盖率提高到57%,全省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以上,全省出境断面水质优良率保持100%。毕节试验区生态建设取得重大成就,草海生态保护与综合治理成效明显。连续10届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响亮发出了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声音”。世界自然遗产数量全国第一。旅游业持续“井喷式”增长,近3年全省旅游人数、旅游总收入连年增长30%以上。

(要闻)孙志刚: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

  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千百年来的绝对贫困问题即将历史性地划上句号,“人无三分银”已经成为历史,一去不复返了。

  贵州长期贫穷落后,直到1978年全省还有1840万贫困人口,占常住人口的68%。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脱贫攻坚取得历史性突破,2018年贫困人口减少至155万,贫困发生率降低到4.3%。建成近8万公里农村通组硬化路,有效解决沿线1200万农民群众出行不便问题。3年搬迁了188万人,是全国易地扶贫搬迁人数最多的省份。深入推进振兴农村经济的产业革命,2018年农业增加值增长6.8%,增速全国第一。在西部率先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在全国率先实现省市县乡四级远程医疗,改造农村危房51万户,基本解决279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要闻)孙志刚:贵州世代贫困的宿命正在被彻底改变

  2018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48万亿元,是1949年的2377倍。经济增速连续35个季度居全国前3位,2017年、2018年位居全国第一位。2018年全省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31592元、9716元,是1949年的336倍、201倍。各项社会事业长足发展,学校数量由1949年的578所增加到2018年的20078所,义务教育全覆盖,各阶段教育快速发展;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医疗机构数由1949年的65个增加到2018年的2.81万个,常住人口平均寿命由1980年的68岁提高到2018年的74岁。就业规模不断扩大,科技创新水平持续提高,城乡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治安秩序稳定,2018年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分别达到98.7%和97.56%。

  “贵州70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绩,是党中央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党的科学理论正确指引的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在贵州的生动实践,是人民当家作主、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的结果。”孙志刚表示,站在新时代的新起点上,贵州干部群众将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高度自信,始终坚信不疑、坚定不移,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的要求,推动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