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打出“组合拳”激发新活力 助服务业企业渡难关

2020-02-26 16:02:19|来源:贵阳网|编辑:杨云|责编:陈梦楠

  疫情发生以来,贵阳市旅游、餐饮、公共文化服务等行业短期内遭受严重损失,企业租金、利息以及人工成本等刚性支出仍需支付,中小微企业短期现金流压力突出。为此,贵阳市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减免相关费用,鼓励发展线上消费,推动服务业提质扩容,激发新兴消费和健康消费新活力。

  合力攻坚提振餐饮市场消费

  受疫情影响,餐饮业损失惨重:客流量大幅减少,供应链受阻,无法正常营业……

  “餐饮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眼前最突出的难题就是人员工资、房租、社保等经营成本造成资金短缺,但我对未来充满信心。”贵州鸿福盛宴餐饮有限公司负责人徐鸿波说。

  疫情发生以来,省、市各相关部门积极与餐饮企业代表沟通,及时了解企业困难,并有针对性地制定疫情期间支持餐饮企业发展的政策。其中,贵阳支持餐饮企业创新经营方式,积极发展团餐和配送业务。

  得益于政府的支持,贵州鸿福盛宴餐饮有限公司成为贵阳市首批开展团餐配送的22家餐饮企业之一。“公司每天忙着统筹接订单、购买原材料、组织配送等工作,大大缓解了压力。”徐鸿波说。

  据贵阳市饮食服务行业商会会长彭建明介绍,商会正考虑让更多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参与团餐配送,既可就近解决复工复产企业就餐难、就餐贵问题,又能让餐饮企业尽可能减少损失。市商务局的数据显示,截至2月25日,全市餐饮企业累计配送团餐53589份。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这也倒逼餐饮行业积极创新营销服务方式和内容。”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贵阳市将针对拓展线上业务成效显著的餐饮企业,对新增的配送费用给予补贴。同时,我市商务部门也在认真研究减税降费、贴息降息、降低房屋租金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截至目前,贵阳155家限上餐饮企业已复工93家。

  多措并举助文旅企业渡难关

  为旅行社暂退质保金,制定出台8项措施帮助文旅企业脱困,制定两条指南指导景区和酒店业有序复市……连日来,贵阳市文化和旅游局打出“组合拳”,积极纾解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文化企业经营困难。

  “疫情发生以来,市文旅企业损失惨重,旅行社方面,共取消70326名游客的出游计划;商业活动方面,取消文化和旅游活动90场、营业性演出4场;行业方面,全部公共娱乐场所和景区实施暂时关闭。”市文化和旅游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月17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下达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该局制定出台8项具体措施,从房租减免、电费补贴、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返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用贷款发放、贷款政策放宽及法律援助等方面,帮助文旅企业脱困。

  同时,为推进全市旅游景区有序开放和酒店有序恢复经营,市文化和旅游局还制定《贵阳市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有序开放工作指南》《贵阳市宾馆酒店恢复经营疫情防控指南》,分别从疫情防控期间的员工管控、场所消杀、物资储备、游客登记等方面,细化、分解和落实责任,指导景区和酒店业有序复市。

  创新方式线上推出“文化大餐”

  为满足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疫情防控期间,贵阳众多公共文化场所“闭馆不打烊”,纷纷推出线上活动和服务——

  贵阳市群众艺术馆在微信公众号上线了400门文化慕课,开讲“每日一课”“戏曲瑰宝”“影视鉴赏”“赏奇石美玉”等课程;在官网推出书画、歌舞等线上艺术培训活动。

  贵阳市少儿图书馆通过微信公众号提供移动图书馆服务,绘本、国学、科普、手工等方面的15000种资源上线。同时,还推出“助力战疫,宅智竞赛”“确认过眼神,罩中寻熟人——口罩态度自拍赛”“免费预约Funbook送到家”等线上活动,让书香陪伴读者抗疫。

  贵阳孔学堂推出“溪山书会”线上活动,免费开放孔学堂新语数字图书馆,并邀请多位读者向市民推荐好书。同时,还推出“传统文化公益讲座”、“溪山翰迹”线上展览活动,让市民享受线上艺术文化盛宴。

  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股份有限公司积极参与省文化和旅游厅“抗击疫情,艺术工作者在行动”艺术创作活动,员工们融合芭蕾、现代舞、民族舞、街舞等舞姿,创作了舞蹈作品《春天的信念》,表达对抗疫一线医务工作者的敬意。(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庭静 钱丽 刘辉)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