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补贴实体商业企业

2020-02-27 15:42:53|来源:贵阳日报|编辑:杨云|责编:陈梦楠

  2月26日,市商务局印发《贵阳市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稳定发展若干措施商贸业实施细则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明确,将对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的实体商业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补贴最高达100万元。

  《指南》明确,疫情防控期间,针对经认定的贵阳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开展生活必需品储备增加的流动资金贷款,可按照流动资金贷款利率的50%以内给予贴息,每家企业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生活必需品的范围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植物油、蔬菜、水果、肉类(猪肉、牛羊肉、水产品、禽肉)、鸡蛋、牛奶、食盐、食糖、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等。

  针对经认定的贵阳市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农副产品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产生的物流费用,按物流费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针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商场、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等实体商业企业,2月份至疫情结束期间坚持经营产生水电气费用,可按销售目录水电气价的30%给予补贴。

  针对2月份起至疫情结束期间,拓展线上业务的零售和餐饮企业成效显著的(纳入统计销售额不低于去年同期的),商场、综合体可按线上销售额的1%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餐饮新增的配送服务费用给予50%的补贴,每家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此外,针对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开展国际商事活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约或不能履约的企业,积极帮助外贸企业协调申办不可抗力相关事实性证明材料;因疫情影响不能履行境外参展合同的,企业享受与实际参展展会相同标准的展位费补贴;对疫情防控期间我市外贸进出口企业进口相关防控医疗器械物资,按照1美元给予0.01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指南》明确,相关补贴和帮扶措施实施时间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有明确时间规定的条款按实际规定执行。《指南》发布之日起即可申报补贴。(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庭静)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