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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民政:多措并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20-07-01 12:02:19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李佳艺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2020年以来,贵州省各级民政部门紧紧围绕“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目标,紧盯民政主责主业,认真开展挂牌督战工作,既“督”又“战”,落实“四强化四兜底”措施,扎实推进全省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既“督”又“战”,履行兜底保障政治责任

  贵州省民政厅先后制发《贵州省2020年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行动方案》《贵州省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关于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的实施意见》《贵州省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方案》等文件,为各地有序推进民政兜底保障工作提供政策支撑。

  压实工作责任,将各项民政脱贫攻坚任务细化分解到厅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各级民政部门,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强化纪律保障,制发《关于为脱贫攻坚“冲刺90天 打赢歼灭战”提供纪律和作风保障的工作方案》《脱贫攻坚“冲刺90天 打赢歼灭战”战时纪律》,严明脱贫攻坚战时纪律。强化督战实效,厅领导带队赴晴隆县、威宁县、纳雍县等“9+3”挂牌督战县开展实地督战。

  坚持既“督”又“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切实提升督战工作实效。

  强化兜底保障对象摸底排查,确保兜准底

  紧盯重点群体开展全面排查,比对出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等兜底保障范围的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不稳贫困人口、贫困边缘对象,并分解下达至各市(州)和县(区)民政局,依托驻村工作队逐户逐人排查。

  紧盯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对重病重残“单人户”施保、贫困家庭特殊刚性开展全面排查,确保所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到位;对所有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无人抚养儿童、重病重残低保家庭等特殊贫困群体开展入户排查,确保其实际生活状况与脱贫攻坚要求相符;对所有残疾人开展入户排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到位。

  紧盯公正落实低保待遇开展全面排查,对所有现低保对象、近一年来退出低保的原保障对象、近一年申请低保未获批准的家庭开展全面排查,加强低保口径收入与扶贫口径收入有效衔接,切实做到对象精准、待遇公正,全面筑牢贫困人口“一达标”“两不愁”底线。

  强化农村贫困人口低保倾斜政策,确保兜住底

  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利用分区域划档次调整城乡低保标准。认真落实《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低收入重病重残“单人户”施保政策的覆盖面扩大到低收入重病重残所有人。

  用好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扣减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制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特殊刚性支出核算扣减项目及标准。用好低保渐退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外出务工、灵活就业、产业帮扶等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分别给予6个月和12个月的救助渐退期。

  强化特殊贫困群体兜底保障,确保兜牢底

  落实低保分类施保政策,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老年人、在校学生等特殊贫困群体,在补差发放基本保障金的基础上,再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20%-30%增发特殊困难补助金。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适度提高供养水平,对特困人员和孤儿实施全方位托底供养。

  健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保护体系,对全省51.4万留守儿童和15.7万困境儿童实现动态监测、责任落实、教育关爱、救助保障“四个全覆盖”。健全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对重度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分别发放护理补贴和生活补贴。

  民政脱贫攻坚资源整合运用,确保兜好底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政策,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共对125万贫困移民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18.75亿元。对已经落户或办理居住证、“易地扶贫搬迁市民证”的搬迁群众,依规纳入安置地城市低保范围。切实抓好安置区居委会设置和选举工作,健全自治机制,打造安置区和谐生活共同体。加强安置区养老、儿童、殡葬等设施建设,满足搬迁移民民政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同时,建立完善供需对接机制,加强慈善募捐,大力引导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工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大力抓好党建引领、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各项民政系统党建扶贫工作。(文 邓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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