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修文县“六举措”抓好养老服务工作
2020-09-23 10:37:04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周文进责编:宋姝君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根据国家、省、市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方针政策,结合开阳县实际,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六举措”抓好新时代养老服务工作,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是强化组织实施,推进综合改革。成立推进农村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县工作领导机构,并出台了《修文县农村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涉及的成员单位有29家,含7个乡镇5个街道,同时,修文县民政局新成立了“养老服务事务中心”,健全了工作机制,并落实了3名事业编制人员,从事全县养老服务事务工作。实现了工作有人抓好有人管。

  二是明确责任目标,推进综合治理。为了让工作有靶向,修文县民政局根据中央、省、市养老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及机构改革的相关文件精神,理清县民政局养老服务权责清单和工作职责。将“长寿补贴申报审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权责下放到乡(镇、社区)。并根据全县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由县政府与29个成员单位签订了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这种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格局的形成,有利于推进全县养老事业的健康发展,有效治理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切实保障了老年生命和财产安全,也有效维护了参与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正常发展。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推进养老事业。今年,修文县投入资金230万元,启动了六桶敬老院的提升改造工程,预计年底可正式投入使用。同时,拟定全县养老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着力抓好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加大管理督导力度,提高已建养老服务基础设施的使用率;着力以城镇社区为单位,实现城镇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力争在“十四五”末,全县每千名老年人占有床位达40张,切实增强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是紧扣政策落实,放开养老市场。取消了“养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权责,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并结合国家关于严控政府债务风险要求,推进“民营公助”社会化养老改革工作,打造了医养、旅养、康养为辅的多层次供养格局,满足了市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目前,修文县公办医养结合体1家,民办养老机构3家,其中1家从事“医康旅”一体化服务、1家从事“旅养”服务、1家从事“康养”服务。

  五是实施集中供养,推进公建民营。此举既有效避免了公办资源的闲置,又激发了社会资本的动力,增加了社会化养老产品和床位的有效供给。把全县7所农村敬老院“分散”集中供养的120名特困人员,全部统一安置到2所基础设施完善的敬老院进行集中供养。一方面提升了全县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品质,解决了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护理人员不够足的问题,也避免了基层设施不完善可能发生安全隐患风险;另一方面把腾置出来的敬老院用于开展“公建民营”社会化养老改革,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完善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解决财政投入不足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使用率低的问题,解决了全县社会化养老分布不均等的问题,同时社会化养老产生的利益又反哺了财政投入紧张。在推进“公建民营”养老改革中,要求合作的养老服务机构必需保留了30%的床位,用于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此种把特困供养人员和社会养老人员混合养老的模式,有效解决了特困人员“心理自卑”的问题,有利于提高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的入住率,从而有效缓解了分散供养给基层社会治理事来的工作压力。目前,修文县“公建民营”养老服务机构有2家。

  六是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养老。修文县把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管理服务工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转包给具有养老服务资质的第三方面社会组织,一方面有效解决了财政管理服务人员不足的问题,另一面提高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生活质量,也推进了社会组织培育,引导其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目前,有一所敬老院采取了这种管理模式。(供稿 贵州省民政厅)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