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城市远洋       |       原创      |       视频             直观中国       |      老外在贵州       |       热点专题       |      Hi,贵州!     
贵州非遗走出多维融合发展新路
2021-08-17 09:26:29来源:贵州日报编辑:罗淼责编:石丽敏

  原标题:贵州非遗走出多维融合发展新路 技艺焕新生 乡村添活力

  今年6月,国务院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贵州苗族古瓢舞、赤水独竹漂、凯里酸汤鱼制作技艺等19个项目入列上榜,贵州非遗技艺得到了更为广阔的传习空间。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得益于良好的保护基础,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贵州非遗走出了多维融合的发展新路,为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与文化繁荣提供了内生动力,在不断转型融合中实现非遗传承与乡村振兴的“双赢”。

  丰富内涵 赋能乡村旅游

  在锦鸡广场聆听侗族大歌,到蜡染小院体验蜡染手工技艺,去非遗工坊买几件苗绣产品……非遗是黔东南州丹寨万达小镇的特色,小镇引入了七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十几项省级项目,打造了造纸小院、蜡染小院、鸟笼小院等非遗小院。目前,在小镇经营业态中,非遗商户占比超过70%,非遗渗透到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全要素,并与演艺、研学、文创等结合,使丹寨万达小镇业态更丰富、游客体验更佳。

  据了解,开业4年来,丹寨万达小镇累计接待游客超过2300万人次,59家特色手工艺品商铺的商品来自17个村级合作社,特色手工业商铺销售总额超过3.05亿元,带动3742名贫困人口年增收约4000元,旅游综合收入超过120亿元,成为推动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典范。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蔡红评价:“丹寨万达小镇的产业集群效应和集聚效应凸显。这从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非遗和旅游融合发展,对于推动乡村振兴有极大的助力作用。”

  培育市场 提振乡村产业

  挑花、辫绣、平绣……十二种绣法灵活变幻,色彩巧妙搭配,图案迥然不同。在台江县苗族姊妹街的一家绣坊里,非遗传承人石传英正带着绣娘们端坐在绣架前,一边讲解一边示范。

  石传英8岁开始跟随母亲学习刺绣技法,从小便是当地的刺绣能手。因对苗绣的专注和热爱,2016年,石传英返乡注册成立了台江浩邓民族银饰刺绣有限责任公司,把传统苗族刺绣技艺融入现代工艺品和服饰的文化元素里,先后研发出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苗族服饰、工艺包、围巾、笔记本等系列产品,深受国内外客商的青睐。

  如何让苗绣走出深闺焕发活力?石传英的方法是打开产业入口,让苗绣这门传统手工艺进入市场,推进传统与现代的融合,把苗绣打造为具有普遍市场价值的产品,把文化资源优势充分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靠着传统手艺和智慧,石传英不仅每年纯收入达130多万元,还为当地300多名绣娘带来了可观收入。2020年1月,石传英和绣娘们顺利完成了开发推广阶段的120万元订单,其间,共有260名绣娘参加了这次苗绣合作项目,共发放绣娘工资27.6万元,石传英开发的苗绣产品也由此进入欧洲市场。

  活态传承 延续乡村文脉

  赤水市,“中国十大竹乡”之一,贵州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赤水竹编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明末清初。

  杨昌芹作为赤水竹编传承人,从小热爱手工。为了将这门老手艺救活,杨昌芹回到赤水,成立了赤水市牵手竹艺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深耕传统手工艺,采用“非遗+文创”模式,把传统竹编工艺提升到实用价值与艺术审美相结合,打造了属于赤水竹编的文化IP。同时,公司还积极与设计院校、设计师合作,进行产品研发。目前,公司拥有25个商标,申报发明专利25项。2020年,公司销售额达到800多万元。

  非遗作为活态的、本土的乡村文化,有着比外来文化更强大的基因,也更适合建构群众的文化认同。保护传承非遗,一定程度是在延续乡村文脉。杨昌芹认为,乡村的产业未必要高大上,但必须符合当地文化传统、适合当地发展,才能产生独有的魅力和市场竞争力,也才能留住乡村振兴的“根与魂”。(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向秋樾)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