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阳市民政局消息,《贵阳市高一格提高城乡低保困难群众收入工作方案(2018-2020年)》(下称《方案》)近日出台,切实发挥低保制度兜底保障功能,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据贵阳市社会救助局介绍,高一格是指在我省制定的2018年各地城乡低保标准基础上,贵阳市高于这个标准执行,以提升低保困难群众的收入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具体实施方案为:
1. 从今年起,参照云岩区、南明区实施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的做法,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也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这4个区农村低保对象人均保障标准达673元/月,比去年大幅提升。
2.三县一市(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继续推进农村低保对象收入水平的提升,确保农村低保困难家庭人均收入达到6000元,比今年我省公布的贵阳三县一市农村低保标准人均4152元/年增加了1848元;2019年将达到7020元,2020年将达到8100元。
“为确保今年三县一市农村低保对象收入达到6000元,高一格增加的1848元将分两次向低保对象发放。”贵阳市社会救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的发放时间是今年6月底发放924元,12月底再发放924元。明年和后年人均增加的额度,待届时省里公布相关标准后便可算出来。(曾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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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18年城乡低保各分为三个档次
根据《贵州省2018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今年,全省城市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598元/月,较去年平均增幅6.6%;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3908元/年,较去年平均增幅9.1%。
从2018年起,贵阳市四个区(花溪区、乌当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和贵安新区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
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均划分为三个档次,具体内容为:
一.城市低保
第一档:贵阳市各区、贵安新区,标准为673元/月,增幅5%。
第二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标准为636元/月,增幅6%。
第三档:其余县,标准为570元/月,增幅7%。
二.农村低保
第一档:贵阳市三县一市(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标准为4152元/年,增幅8%。
第二档:六盘水市各县(市、区、特区)、麻江县,其余各市(州)的县级市(区)、市(州)府所在地周边经济开发区,标准为3936元/年,增幅9%。
第三档:其余县,标准为3876元/年,增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