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获悉,截至目前,贵州省级层面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达到30余部,基本涵盖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相关领域。
近年来,贵州始终把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不断补充完善贵州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法律空白,初步形成了具有贵州特色的保护水、土壤、大气、森林、湿地等法规体系,为贵州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这些法规体系中,贵州自主提出了《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两部法规案,《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是同类型首部全国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颁布后也获各方好评……
据环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为了与国家大法相衔接,更好地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贵州将修订《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同时,为了填补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地方性法规的空白,贵州也将把制定《贵州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列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计划。(贾过之)
来源:多彩贵州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