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记者从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8年我省将继续开展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全省计划选调757人,其中基层党政机关666人、基层法院91人。
此次选调对象为2017年、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2018年贵州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贵州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非贵州生源的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中非贵州生源报考基层法院不受“985”和“211”工程大学条件的限制;2018年毕业且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不含委托培养的毕业生和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由省级及以上机关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中,统一选派到贵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贵州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报名统一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应在2018年3月12日9:00至3月16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提交报考申请。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3月12日9时至3月19日18时,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对报考法院系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各市(州)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安排对报考本辖区基层党政机关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提交报考申请成功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考生于2018年3月12日9时至3月20日18时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缴纳100元报名费,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报名费。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报考基层法院的考生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获得A类证书、B类证书的加5分,获得C类证书的加3分;报考基层法院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根据服务年限予以加分,截止加分审查时服务满2年的加2分,服务满3年及以上的加3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累计加分,加分最多不得超过8分。
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选调生在分配单位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在分配单位工作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在乡镇之间调动。(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