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起,我省全面启动实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大检查工作暨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督察工作由省环保督察整改办、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组织开展,目前第一批五个督察组已分别进驻毕节市、铜仁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东南州开展督察,第二批四个督察组将于8月底陆续进驻其余市州。
本次督察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贵州省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境保护督察贵州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为依据,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会精神为指引,坚决查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久议不决、推动不力、措施不到位、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督察内容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是否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二是是否认真办理群众信访投诉。三是是否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四是是否认真整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五是是否认真开展环保标志性战役。六是是否认真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工作核心。
各地的督察计划安排10个工作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走访问询、受理举报、现场抽查、下沉督察等。督察期间,各督察组设立邮政举报信箱和投诉举报热线电话,受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并公开办理情况。
督察中,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严格对标完全整改到位,是否仍然存在环境风险隐患;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核实是否存在整改推动不力、方案久议不决情况,是否未达到序时进度;对行业性、区域性整改任务,核实是否举一反三,是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存在问题及时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会商分析,力求做到“问题不整改绝不放过、整改不完成绝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绝不放过”,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整改成效。
督察结束后,我省将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整改过程中存在推进不力、整改进度严重滞后、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的问题将移送问责,确保环保突出问题真正整改到位。(作者 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