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于日前正式在我省落地实施执行。
按照政策规定,17种抗癌药品纳入我省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按照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对其实行“五定管理”。同时,17种抗癌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全省统一设置为30%,参保患者享受相应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待遇,并执行规定的医保支付标准和限定支付范围。符合用药条件的参保患者使用该17种抗癌药品,只需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部门,指定医师和药品,办理特殊药品用药申请手续即可。
这17种抗癌药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记者 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