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树生长地
近日,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森林公安局成功破获系列非法收购、出售、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抓获嫌疑人13人,扣押涉案资金50余万元。
据思南警方介绍,在2011年,蔡某等人在得知鹦鹉溪镇辖区一村民秦某家山林中,有一株直径约1.4米的楠木树后,为获取暴利,多次打电话给秦某表示要购买其林中楠木树,并在电话中与秦某达成“以3万元钱购买此楠木树”的口头协议。
当年10月18日,蔡某等人在思南县思唐街道办事处黎某家中与秦某达成楠木树买卖合同,并当场支付秦某3万元。之后,在2012年,蔡某等人为能够顺利办理采伐该楠木树手续,便邀约袁某、王某二人以及雇请的工人李某、汪某5人装载柴油、食盐、锄头、铁锹、手锯等作案工具驾车前往鹦鹉溪镇,对该楠木树进行刨土、锯根、投放柴油、食盐等对其进行毁坏。就在蔡某等5人在对楠木树进行毁坏并准备离开时,被该村村民及护林员发现,蔡某等5人丢弃工具并逃离现场。
3年过去了,在2014年,沈某、肖某、吴某等人在得知该楠木树被毒死后,在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前往鹦鹉溪镇对该楠木树进行查看,同时找到该村村民秦某某,希望秦某某帮忙协调将此楠木树出售,购买成功后会给秦某某好处费。在秦某某的帮助下,找齐群众代表后,在德江县大兴镇一宾馆与肖某、沈某达成40万元买卖价格,并签订楠木树买卖协议。在完成交易后,沈某等人支付秦某某1万元好处费、另外5名村民代表各5万元好处费。
2018年,思南县森林公安局聘请专家对该楠木树进行鉴定,认定该树为樟科楠属楠木,系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目前,思南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蔡某、王某、肖某等13人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作者 谭仲波 田茂安 陈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