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甲良法庭)结合民族地区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总结提炼出“三建三强”家事审判工作法,截至今年10月底,妥善审理涉及家事类案件52件,结案率达100%,所审结案件均无一上诉,达到无申诉、无缠诉、无投诉、无上诉、无上访、无错案、无发回重审、无改判案件的“八无”效果,真正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亲情关系修复室作为基地
该法庭的亲情关系修复室,通过采取“客厅家居”的布置方式,将家庭关系称谓卡摆置在圆桌之上,装饰家庭经典图画、标语,配置暖色装潢,整体呈现温馨气氛。让人感觉更像一个其乐融融的家庭会议场所,便于当事人缓解紧张情绪,为化解纠纷创造良好开端。据悉,今年以来,已妥善审理家事类案件52件,原、被告双方亲情关系修复率达71.25%。
建案件调查回访机制延伸服务
在庭前调解、开庭审判等方式处理终结案件后,甲良法庭通过实地走访以及运用电话、微信、QQ、邮件等多种形式对案件持续跟踪,及时了解掌握当事人家庭关系、生活状况、精神状态等情况,对于案后依然存在纠纷的当事人,及时提供法务援助和解决方法,让纠纷及时得到化解,让当事人案后无忧。今年回访200余人次,提供延伸服务125次。
建家事案件“数据库”积累经验 依靠“大数据”专门建立家事案件“数据库”,通过采取逐案逐人登记造册方式,全面归类各案件的类型,同时总结个案审理经验,关联全国典型家事案件,为相似案件的处理提供参考,避免同案不同判,且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今年利用“数据库”处理案件29件,取得良好效果。
强化诉前调解保护弱势群体
甲良法庭始终注重保护老年人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注重在诉前调解中,通过调查走访当事人、家庭邻居,深入了解案情后科学研判,以法、理、情劝说当事人,竭力消除家庭成员对立情绪、恢复情感,让纠纷在庭审之外获得解决,实现“案结事了”,避免因诉讼对抗而可能出现不可修复性的亲情伤害。今年审结涉及家事的案件中,调撤率达到98.08%。
强化心理引导挽救纠纷家庭
家事纠纷中,离婚案件更多是因亲属关系引起的非法律矛盾,在处理时通过聘请和邀请经验丰富的妇联工作人员、心理调节师等人员作心理引导,找准切入点,对症下药,揭开心结,实现从心理根源方面化解纠纷,让当事人重归于好,避免家庭破碎。
强化“法”“俗”结合化解纠纷
甲良法庭辖区多为布依族、水族、瑶族同胞,各民族风俗习惯浓厚,在处理当地家事纠纷时,坚持既要依照法律法规,又要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则,注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并将利于化解纠纷的民族风俗习惯引用于案件调解中,有效增强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作者 龙蓓 通讯员 吴光雷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