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正式施行40余年来,目前,我国共产生超过1.5亿的独生子女家庭。未来出现一个子女赡养两个父母或者子女成家后赡养双方父母的“养老难”问题几乎已成必然。
马元华委员表示,虽然目前有养老院可供选择,但是中国传统的“百善孝为先”观念让许多子女和父母仍然选择在家赡养父母。所以,急需一个独生子女能缓解照顾老人和工作矛盾的政策。为此,马元华委员在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中,递交了《关于贵州省设立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政策的提案》。
在提案原案中,马元华提到了贵州省目前人口情况具有“未富先老”的特点,自“十二五”开始,城市空巢老人和农村留守老人比例急剧增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占比也从2010年的8.71%提高到2017年的10.40%。同时,还列举了河南、广西、重庆等省份分别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已出台独生子女“护理假”政策的例子。其中,独生子女每年最多可享受的“护理假”天数在10到20天不等。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可持续发展,马元华表示在贵州省推行独生子女护理假很有必要。
马元华委员建议,首先,独生子女在享受护理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待遇不变,用人单位不能以护理假为由,无故扣减员工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次,为了不让独生子女护理假成为一种“纸上权利”,政策执行需由劳动部门严格监管,设立投诉热线进行督导检查。再次,为了避免护理假被滥用的情况,应对于护理假的请假标准设立一定门槛。最后,为了避免企业因降低运营成本和维持正常运转剥削员工的情况,保障员工真正无障碍地享有独生子女护理假的权利,政府也需要提供例如减税、降费等政策红利,减少企业负担,为员工享有权利创造有利条件。(作者 陈佳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