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在贵阳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孙永春主持会议,副主任袁周、刘远坤、陈鸣明、何力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十二届省委常委会第99、100、101、102次会议精神。要求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推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更大的成就。 会议审议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决定于5月29日至31日在贵阳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贵州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贵州省大数据安全保障条例(草案)》《贵州省宗教事务条例(草案)》《贵州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关于贵阳市、毕节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修改、废止有关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贵州省农作物种子条例(草案)》的议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制定<贵州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条例>的议案》《关于修改<贵州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2019年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关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修改有关法规审议结果的报告,关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电磁波宁静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松桃苗族自治县松江流域保护条例》《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乌江沿岸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有关任免案。会议决定将以上事项提请第十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关于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决定将以上报告作为第十次常委会会议参阅资料。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执法检查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作者 王鲁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