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贵州消息: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黔府发〔2019〕11号)精神,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贵州省是国务院提出2020年底前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目标后,全国最早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的省份之一。
围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责任分担、统一集中信息系统、统一经办管理服务、统一考核奖惩的“六统一”原则要求,贵州省全面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统一相关政策,一是为助推脱贫攻坚,城乡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参加养老保险;二是为进一步减轻企业缴费负担,统一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核定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缴费比例,每月以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缴费基数;三是为稳定缴费方式,养老保险费继续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四是加强对各地结余基金监管;五是实施全省养老保险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六是实施基金缺口责任分级分担及考核奖惩办法。
《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通知》明确,一是明晰有关部门职责及分工。贵州省人民政府进一步明确了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等部门的职能职责以及分工,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确保完善规范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基金支出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确保全省降费减负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办了5期完善省级统筹制度政策和业务经办培训班,累计培训近千人,统一思想认识、统一政策宣传解读、统一工作部署落实;三是加快建设信息系统。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信息系统建设需求方案和项目概算,纳入2019年省级“一云一网一平台”建设年度计划,在今年上半年实现全省数据省级集中管理,通过深化“互联网+经办服务”, 优化再造社保经办的业务流程,确保7月1日实施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四是全省按照统一的经办规程开展业务经办。印发《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服务规程》、编制养老保险办事指南,从7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动实施省级统收统支,将各地的“本地通”升级为全省的“黔中游”,通过“互联网+经办服务”零距离连线服务群众,运用大数据比对分析,加强事中事后风险防控,基本实现养老保险业务全省通查和部分业务全省通办,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参保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文 白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