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一则公示消息,同意贵州省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作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于8月5日—9日进行公示。
据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评选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78号)精神,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层层遴选推荐、综合评审,并报全国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反馈,同意贵州省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作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8月5日—9日。
省红十字会联系人:马艳华,联系电话:0851-86824372、86857817(传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系人:凌玉泉,联系电话:0851-8583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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