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14个部门下发实施意见——治理好“易搬”安置社区 确保搬迁群众到2025年稳定融入社区
贵阳网讯 日前,贵州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移民局等14个部门印发《关于高质量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确保他们到2025年在安置社区稳定融入,到2035年完全融入,努力把安置社区建设成为搬迁群众安居乐业的幸福新家园。
“十三五”期间,贵州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统筹推进,全面完成19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为全省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省委、省政府全力写好易地扶贫搬迁“后半篇”文章,创造性实施了“五个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培训和就业服务体系、文化服务体系、社区治理体系、基层党建体系)建设。
“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特别是城镇化集中安置,给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生活习惯等带来重大改变,存在一个长期磨合和社会适应过程。”省民政厅相关人士介绍,搬迁入住只是完成了第一阶段目标,后续扶持和社区管理才是决定成败的关键。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大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政策支持和工作力度,其中:
优化设置基本管理单元方面,各地要科学合理调整设置街道、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等基本管理单元,合理配置人员编制。
健全社区组织体系方面,注重把迁出地原村“两委”班子成员、年轻优秀党员、致富带头人、退役军人等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业主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负责人。
完善社区治理制度机制方面,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自治、法治、德治机制建设,实现共建、共治、共享。落实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通过联席会议、新市民座谈、民情恳谈、议事协商等平台,广泛动员搬迁群众参与和关注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或公共公益事项等。
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方面,全面推进“一站式”服务,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确保搬迁群众就近方便办事,享有与迁入地群众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
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方面,持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政策的转移接续,对搬迁群众中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逐步配套完善养老、托幼服务功能;积极培育发展安置社区附近的扶贫工厂(车间),培育开发绿色低碳的社区加工业企业和就业岗位等。完善安置社区就业、教育、社会保险等公共服务。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安置社区服务和治理,鼓励搬迁群众主动参与志愿服务等。
促进搬迁群众融入社区方面,实现心理融入、文化融入、生活融入。其中,有条件的安置社区附近可流转一定面积的农业生产用地,划块提供给有需求的搬迁群众建设便民“微田园”,解决他们日常所需,缓解他们故土难舍、农活难忘、农具难放的情绪。
实施意见明确,各地要将安置社区治理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层层压实责任,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各地要统筹各类政策、资金、项目,切实保障安置社区治理的需求。(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曾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