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黔南州相继出台系列政策文件,全州各级各部门按照决策部署,深化养老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5个四”养老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推动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出台“四项政策” 建立养老服务保障体系
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改革政策。制定《黔南州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方案》,按照“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定位,明确养老床位建设、健康养老产业园区建设、龙头企业培育等目标任务,提出“推进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养老服务生态”的具体措施。目前,黔南州通过租赁、国有闲置资产回收等方式,有效盘活存量资产用于开办养老机构12个,盘活资产价值约1亿元。建成各类养老机构109个,规划床位22454张,建设床位10506张,护理型床位3896张。建成健康养老产业园区4个,培育养老服务龙头企业1家。
出台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政策。制定《黔南州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保障基本养老服务和扩大产业规模的目标任务,在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打造养老示范园区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有效推进养老服务业与医疗健康产业、中医药(民族医药)产业、森林康养服务产业、旅游服务产业、房地产等融合发展。2019年以来,黔南州落地各类“康养+”项目70余个,项目总投资384.75亿元。其中,投用、在建健康养老产业园(小镇、聚集区)项目9个。建立了康养+工业、康养+地产、康养+农业、康养+旅游、康养+运动、康养+医疗等“康养+”项目库,储备项目86个。建成国家级森林康养示范基地4个、省级7个。龙里县获评全省健康养老产业示范县、独山县柯瑞康养产业示范区获评全省示范性养老产业聚集区。
出台促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政策。制定《黔南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2年)》,提出在城市构建“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在农村推进“一乡(镇、街道)一中心,一村(社区)一站(点)”的目标,制定十项具体措施推进,逐步打通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道,构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全州在城市规划布局了2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16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在农村规划布局了87个养老服务中心和1429个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累计投入资金1.7亿元,新建养老机构5个、提质增效改(扩)建25个,新建和提质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7个,新增护理型床位1971张。
出台强化特困老年人集中养老政策。印发《黔南州进一步做好特殊贫困人员集中供养(养老)工作的通知》,细化兜底、无偿及低偿集中养老对象的分类标准,明确兜底集中供养老人按照国家救助标准金额、无偿和低偿集中供养老人按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金额向农村敬老院支付生活费,并由政府财政统筹资金,为符合政策的老年人全额或补足支付入住敬老院费用。目前,全州每年统筹资金2800余万元,对符合政策的2461名特殊贫困老年人进行集中供养,实现应住尽住、愿住尽住。
推进“四级联动” 构建养老服务“一盘棋”格局
州级指导抓。州委、州政府高位推动,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指导起草系列政策文件,定期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养老工作重大问题和事项,连续4年将养老工作内容纳入州委深化改革课题。分管领导统筹协调、定期调度,深入一线实地开展调研指导。充分发挥州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州联席办履行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责任,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州直部门发挥行业主管作用,按照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凝聚养老工作合力。
县级统筹抓。县(市)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将养老工作列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各县(市)均成立养老服务工作专班,配套出台相关政策。强化县域养老规划统筹,将养老工作经费优先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将养老工作作为经济发展、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要工作的组成部分,进行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明确责任人,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倒排工期,系统推进养老服务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养老机构免费体验日”“养老上门服务免费周”等活动。统筹人才队伍培训,新进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率达100%。
乡镇具体抓。乡(镇)党委、政府具体抓好辖区内养老机构、设施以及老年人服务管理。乡(镇)政府运营的敬老院均明确1名科级干部担任负责人,并确保不低于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做好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工作,经常性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集中供养条件和政府补助条件的困难对象,通过组织参观敬老院,与集中供养特困老人进行沟通交流等方式,引导其到机构集中供养。建立探望制度和探访台账,对辖区内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实行包保制动态管理,及时了解、评估老年人生活状况、家庭赡养责任落实等情况,确保兜底政策落地落实。
村级配合抓。村级配合办好养老服务站(点),提高居家服务覆盖率,充分发挥居家养老基础性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发展老年人自治组织,开展服务,组织活动。开展养老政策宣传,改变养老观念。建立特困老人管理台账,掌握分散供养特困老人状况,督促义务人履行监护照料责任。树立模范典型,营造爱老、孝老、助老风尚,开展邻里互助活动,组织村级孝老敬亲典范评选表彰活动,将孝道文化纳入村规民约,倡导“互尊、互爱、互助”的价值观。
推行“四种模式” 实现养老服务多元供给
推进“公建民营”模式。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工作,全州12县(市)均开展了“公建民营”改革,引进、培育吉林幸福里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健康(贵州)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柯瑞康养等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11家。全州投入使用的68家公建养老机构中,有52家已开展公建民营,市场运营养老床位数占比总床位数达64%。柯瑞康养产业开发有限公司运营的独山县阳光康养中心和3家兜底养老机构,总运营床位1161张,入住率达70%。
试点“机构带站”模式。在都匀、福泉、罗甸试点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站,推动社区养老服务站品牌化、规范化、连锁化运营,拓展提供助浴、助洁、助急、助医、助行、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能力。目前,全州现有“机构带站”试点6个,均实现社区服务站服务能力和覆盖率双提升。
探索“互助养老”模式。在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贵定县盘江镇新街社区试点推进互助养老,统筹养老项目资金,盘活村(社区)闲置资产,支持建设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推进村(社区)建立养老互助组织、协会,建立自治组织运行章程和工作机制。采取政府奖补和群众自筹的方式筹集运行经费,提升站(点)运行活力。
推动“医养结合”模式。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全州现有内设医疗机构或独立卫生室的养老机构15家,签订医疗合作协议的养老机构63家。设置老年病科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8家,228所乡(镇、社区)卫生院建立了中医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平塘县综合福利院获评省级医养结合服务示范单位。独山县阳光康养中心内设县中医院康养分院,运营床位150张,配备医护人员74人。2019年来,该院为老年病人提供康复治疗和体检服务2500余人次,收治住院老年病人500余人,门诊病人1000余人次。
打造“四类示范” 引领养老服务全面发展
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明确建筑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床均面积不低于29.8平方米、室外活动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70%,功能分区齐全,能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养老服务等示范标准。黔南州目前共打造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示范点6个,州社会福利院、贵定县昌明敬老院先后获评省级示范养老机构。
打造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明确建筑面积不低于750 平方米、护理型床位不少于10张,满足功能需要,能统筹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站,整合资源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家政服务、托养护理等专业化养老服务等示范标准,全州目前共打造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示范点12个。龙里县城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成为省级观摩点。
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点。明确建筑面积不低于100 平方米,设置功能分区,能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优质居家养老服务等示范标准,全州目前共打造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点16个。
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示范点。明确配置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的专用养老服务用房,具备依托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为辖区老年人提供养老关爱服务能力等示范标准,全州目前共打造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示范点7个。龙里县冠山街道五新村互助养老示范点成为省级观摩点。
开出“四个单方” 指导养老服务靶向推进
开出建议单。根据州、县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结合县(市)实际,在机构运营、产业发展、人才培育、项目建设等方面精准把脉,分析资源优势,找出问题和短板,剖析深层原因。分别对12个县(市)提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建议》,帮助县(市)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明确工作目标、路径和抓手,实现精准指导。
开出任务单。对照上级有关养老工作文件和要求,梳理分解目标任务,调度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分别为州养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12个县(市)开出6条—51条不等的任务清单,对未完成事项实行定期销号管理,实现精准调度。
开出布局单。根据县域养老事业发展规划,结合需求导向和当地实际进行优化布局调整。分别为12个县(市)制定《机构、设施规划布局图》,帮助县(市)精准谋划、科学选址,将机构和设施建设任务进行分解,逐年推进,实现精准布局。
开出项目单。科学谋划储备项目,指导县级建立项目库,采取“三上三下”为县级开出项目清单。在库项目总数常态化保持在1000个以上,总投资保持在300亿元以上,实现精准储备。(黔南州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