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贵州省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现场交接会。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蕾,贵州省自然资源厅一级巡视员李皖分别作为工作接收单位与移交单位的代表出席会议并讲话。
本次划转工作的顺利交接,将为贵州省构建“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便民高效”的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推进税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交接签字仪式
此次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贵州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根据有关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贵州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至此,贵州税务部门征收的非税收入将达20项,年征收规模预计将突破2,000亿元。
土地出让金等两项非税收入划转是贵州省推进的第四批划转,也是收入规模最大、涉及因素最多、社会最为关注的一批划转,两项非税收入全面划转能否顺利平稳实施、取得预期效果,关系到整个非税收入划转改革能否顺利收官。此次划转的两个项目采取平移现行核定费额的征收模式,不改变现行的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不因征收部门改变而增加缴费负担。
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为缴费单位提供非税政策咨询解答、申报辅导服务和优化创新申报方式等,确保在划转后缴费单位能顺利如期完成申报缴费,持续提升缴费人获得感。(文 潘韬 冉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