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设施半径小于700米 贵州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来源:多彩贵州网  |  2022-04-19 09:03:45

  多彩贵州网讯 (记者 吴蔚) 近日,贵州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要配建在便于老年人活动的地段,宜与社区卫生、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残疾人康复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集中或邻近设置。按照老年人步行15分钟距离测算,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半径应小于700米。

  《通知》明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模,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老城区、已建居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低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新建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不低于350平方米。

  鼓励将配建指标进行适度集中,结合老年人服务需求和服务用房状况,将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升级打造为具备日间照料、助餐配餐、短期托养、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街道嵌入式护理型养老机构,避免出现配建设施小、散、远,无法满足使用管理需要。

  在城镇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居住社区补短板行动中,将通过补建、购置、转换、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逐步完善2014年以前建设居住区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或在相邻新建项目内予以补足,确保2025年前完成整改。

  对可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配套公共用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闲置办公用房以及辖区内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等资源,将调整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集中改造利用。

  同时,将清理整合居住小区内各类闲置和低效使用的公共房屋和设施,经业主共同决策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统一改造用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将开发企业自持的房屋改造为养老服务用房。

编辑: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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