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荔波农商银行与荔波县尧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合同,向其发放贷款100万元。这是贵州省首笔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让活树变活钱、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该合作社主要经营范围为集体资产经营与管理、集体资源开发与利用、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等。目前,主要产业为椿芽种植和水产养殖,因扩大种植规模面临资金短缺困难,最近向荔波农商银行申请贷款。该行立即组织开展贷前调查,并向有关方面专题汇报。在人民银行荔波县支行、荔波县林业局指导下,将合作社所有的2599.5亩公益林补偿收益权作为质押担保,向其发放了100万元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及时有效解决了合作社的资金之渴。
荔波县森林面积260.76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71.97%,有国家公益林136.68万亩、地方公益林75.75万亩,生态公益林面积占比达90%。公益林补偿收益资金作为广大农户的长期稳定收益来源,大部分无法直接以其林木或林地的价值进行抵押融资,导致大量公益林成为“沉睡”的资产。早在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集体林权制度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林权抵质押贷款制度,推广“林权抵押+林权收储+森林保险”贷款模式,探索开展林业经营收益权和公益林补偿收益权市场化质押担保贷款。
如何将“沉睡”的资产“唤醒”?今年,黔南州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精神,深化林长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林长协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效作用,选择荔波县、三都自治县开展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试点,促进森林资源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更好地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
今年4月,荔波县州级专职林长、州政协副主席周志龙率联合调研组赴三都、荔波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调研座谈会,各方共商抵押贷款的有效路径,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荔波农商行制定了《“林益贷”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林益贷”贷款产品,使“林权抵押+公益林补偿收益权抵押”双重贷款模式得到推广落实。
分析人士称,在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和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背景下,全省首笔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的发放,有效破解林农融资难问题,激活了“沉睡”的森林资源,实现了生态变效益的“多赢”局面,有效助力贵州生态文明建设先行区建设、乡村振兴和绿色金融发展。(贵州日报记者 陈祖嘉 莫宇 通讯员 何金池 周红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