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2022—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积极行动,下发工作方案,明确大力培育上市企业、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发展、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7个方面重点工作任务,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贡献税务力量。
贵州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陆仕玉介绍,为加大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力度,方案明确规定,对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法扣减相关税费;企业招用符合规定的重点群体人员,自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法扣减相关税费。
“今年以来,一系列减、免、退、缓、扣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实施,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截至5月25日,贵州省新增纳税人12.87万户,同比增长57.18%,其中:个体工商户8.35万户,企业4.52万户。”陆仕玉表示,贵州税务将坚持贯彻“精简、便捷”的工作理念,持续推行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优惠享受方式,最大限度实现政策直达快享,助力市场主体增活力、添动力。(文 李秋云 张拓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