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以来,贵州省先后启动境内长江流域保护区、保护区外的退捕禁捕工作。乌江是长江上游右岸最大的一级支流,黔南州瓮安县地处乌江中游,县域91%以上国土面积位于乌江水系。2020年8月,瓮安县持续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四清四无”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长江十年禁渔一抓到底、取得实效。
工作人员在乌江进行检查
2017年4月,瓮安县决定停止乌江流域瓮安水域内渔业养殖生产、拆除渔业养殖设施,下发《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停止乌江流域瓮安水域内渔业养殖生产及拆除渔业养殖设施的通告》,要求在乌江流域瓮安水域全面拆除养殖网箱,还乌江一个水清岸绿的新环境。
瓮安县结合自身地质、自然条件,鼓励渔民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旅游业,让渔民们“再就业”,多渠道增收致富。
瓮安县坚持用法治力量护航乌江流域生态安全,重点构建“人防+技防”“护渔队伍+社会共治”“水上巡查+岸上整治”“联合执法+联防联控”的“四个结合”禁渔机制,实现立体式、全方位执法监管,让非法捕捞”无所遁形”。
工作人员进行水上巡查
瓮安县长江流域禁捕和退捕工作领导小组每周都会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90平方公里水域进行检查,如发现捕捞船只、捕捞网具及违法违规捕捞、垂钓等行为,执法人员将现场进行警示教育和处罚,有效维护禁捕秩序,切实推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
乌江江面
下一步,瓮安县将持续巩固提升长江禁捕退捕成果,建立健全禁渔管控、打击非法捕捞、查处非法经营行动等长效管控机制,守护一江碧水,履行“十年之约”。(文/图 罗吉麟 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