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贵州消息(罗淼 实习生 杨永娇):2月9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介绍,重新制定的《贵州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组织机构、服务发展、保障措施、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三十条,旨在保障贵州省科协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规范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科协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发布会现场 摄影 杨永娇
《条例》突出问题导向,统筹解决重大问题,为了更好发挥科协基层组织作为科协联系和服务科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本级科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关规划,制定促进科协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解决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科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条例》的颁布,进一步延伸了科协的服务手臂和链条,为各级科协履行“四服务”职责、服务科技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条例》突出时代特点,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明确省科协新的职责定位、工作具体内容和方向是“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聚焦贵州发展现实之需,为科协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奋力谱写好多彩贵州现代化建设科技新篇章彰显新作为提供根本保证。
《条例》突出贵州特色,彰显地方科技魅力,要求要推进现代科技场馆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国天眼”等重大优势科普资源,使科协真正成为贵州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建立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贵州科技工作者之家”,为科技工作者发挥作用搭建多形式、多层次的平台,推动“黔归人才计划”持续升级;积极推进“科普中国·贵州版”云平台建设,推动建设有效的科学技术普及供给体系。
《条例》的修订,从法律制度层面重新定义并强化了科协组织职能,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创新性和保障性,对指导和引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贵州科协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下一步,贵州省科协将推动全省科协系统大力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贵州省委、省政府科技创新“六大科技战略行动”“十件大事”“四个新突破”等中心工作,夯实科协“四五纲要”,以法治保障科协事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