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贵州省税费征管保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足贵州实际,广泛凝聚服务市场主体合力,对税费共治、数据共享、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办法》共包含6章32条,通过加强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绘就共治“同心圆”,落地实施后,将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财税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费共治新格局。
《办法》充分发挥《贵州省政府数据共享开发条例》的制度优势,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进行数据共享,将数据交换、应用环节规范化,通过涉税涉费数据汇聚融合,充分释放数据要素在社会治理中的巨大潜能。
近年来,贵州省税务局积极推进税费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了与省级层面36个部门,与10个市州88个区县的纵合横通。在近两年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的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情况通报中,贵州省税务局一直名列前茅。
《办法》充分体现“以应用场景确定协同部门和数据共享”的理念,先确定协作场景,再确定协作部门及共享数据内容,用具体的场景明确目标任务、明晰业务边界、规范业务协同。如“税务与退役军人、残联”场景,加强重点群体享受税费优惠协作,并实现职工参保、就业创业人员、用工人数、残疾人基础数据、退役军人自主就业等信息共享;“税务与自然资源、住建”场景,加强不动产登记工作协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婚姻登记及户籍、不动产立案保全处置等信息共享。
同时,《办法》还配套制定《涉税涉费业务协作责任清单》《政务涉税涉费数据清单》,将协作内容细化明确为47个参与部门、39项业务协作场景、221类数据共享内容,并根据实际按年动态更新,形成“一个保障办法、两个细化清单”的协同共治制度体系,使《办法》能够随经济社会发展、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税费政策调整等变化迭代更新,让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更具灵活性和适应性。
贵州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贵州税务系统将抓住《办法》发布实施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职责,不断健全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税费征管保障机制,以高质量税收征管服务贵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文 周莉 黄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