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贵州省火电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协议集中签订仪式举行,贵州黔西中水发电有限公司、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国投盘江发电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签约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协议,总金额186万元。
签订仪式现场 摄影 陆丹
2016年至2021年,贵州省8个重点行业企业排放二氧化碳12.74亿吨,其中,火电企业二氧化碳排放量为6.66亿吨,占比52.3%。
贵州省创新开发单株碳汇项目,将树林生态价值转化成经济价值。在单株碳汇项目实施成效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探索开展“重点排放单位二氧化碳排放污染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并与多加火电企业进行座谈,获得响应和支持。
按照“谁排放谁补偿,谁中和谁受益”的原则,重点企业通过购买林业碳汇抵消自身排放的二氧化碳履行碳中和责任,对全省拥有生态碳汇功能林地的所有人(林户)进行生态补偿。
第一阶段,主要以年排放二氧化碳20万吨及以上的火电企业为实施对象,通过购买单株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对全省建档立卡且拥有生态碳汇功能林地的边缘户、易返贫户进行二氧化碳排放污染生态补偿。
贵州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作为贵州省单株碳汇项目运营方,具体负责林户所持单株碳汇的开发和售卖工作,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对火电企业年度碳核查确定的排放量,与火电企业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配合火电企业完成购买单株碳汇履行碳中和,并将售碳金额全部清分到林户账户,中间不收取任何手续费。
贵州生态环境优美、自然资源禀赋,具备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基础和优势,本次火电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履行碳中和责任,是探索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益尝试。(文 陆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