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修文县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乡(镇、街道)、县级执法部门遵照执行,全面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高质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工作措施、组织保障等六个方面,围绕执法监督的重点工作,配套制定联动监督、专项监督、违规违法过错责任追究、案件评查、社会监督员、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应诉败诉责任追究、法律文书整改监督、重大难行政执法案件会商、执法队伍建设培训9项具体工作制度,并强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逐步形成“1+9+2”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系,为实现执法监督程序化、规范化提供制度支撑。
《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招录法制人才充实执法队伍,重点执法部门要逐步落实执法队伍中不低于2名人员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要求,且业务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与新时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相匹配。
《实施意见》是修文县在2022年印发的《修文县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总结执法监督体制改革一年来的经验做法,横向研究省内外及各区(市、县)执法监督工作的优秀经验,对下一步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作了思考,经多次修改完善后由县委县政府批准印发。《修文县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印发一年来,共对修文县15个执法单位开展联动执法监督,向相关单位反馈《监督检查报告》33份,制发检察建议85件,人大常委会要求未出庭应诉或败诉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表态发言,共6个执法部门12名执法人员因执法违法违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真正让执法监督动真碰硬见牙齿,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无一败诉。
《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将联动执法监督制度化,由修文县委依治办统筹,将人大监察司法委法律监督、检察院行政检察监督、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县委巡察办等职能整合,开展联动监督检查,减少多头监督现象,形成监督合力,实现对行政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规范的全方位监管,形成“问题发现得了、线索查证得实、违规处置得当”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格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走深走实。(文 杨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