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企业联合会等部门印发《贵州省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着力推动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调处职能机构,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服务市场主体,更加充分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大力促进贵州新时期营商环境优化和高质量充分就业。
《方案》提出,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明确法治框架下柔性高效、灵活便捷的工作基调,提升协商调解工作的原则理念、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劳动人事争议处理领域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服务网络进一步覆盖、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组织保障进一步夯实,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更加畅通、更加优化;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解决的比重不断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进一步下降至合理区间,协商调解工作的专业化、智能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方案》还明确了加强源头治理、支持协商和解、做实多元调解、优化联动机制等方面35项重点目标任务,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法定职责要求,协同强化服务保障,统筹推进落实源头治理、协商和解、基层调解、联动调处、提升服务能力等环节工作要求;要求常态长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推行典型案例发布、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调解建议书、仲裁建议书、司法建议书、信用承诺书等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要求广泛宣传和解化解劳动人事争议促合作共赢的重要意义,培育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人事争议协商意识;要求着重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培育、培优行动,跨部门协同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人员培训、服务窗口及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提升专、兼职人员队伍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方案》要求,各单位要倡导支持协商调解“网上办”“掌上办”,依托“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网络,健全小微型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服务机制;要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集体协商指导等服务,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能力;要求着力构建“一站式”受理及联调联处工作机制,聚焦难点问题服务农民工、劳务派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畅通渠道落实支付令、仲裁审查及司法确认制度,确保依法充分支持当事人协商协调、便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