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贵州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及实施医疗费用救助120.71亿元
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  2023-09-15 18:47:40

  国际在线贵州消息(杨展凌 实习生 顾思琪):9月2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贵州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贵州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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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 摄影 顾思琪

  2018年以来,贵州省坚持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功能,全省各类困难群众实现动态应保尽保,累计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及实施医疗费用救助120.71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414.46 万人次。

  为进一步有效地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2023年1月,贵州省正式实施《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的医疗救助政策在救助对象范围、资助参保、救助力度、统筹层次等方面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有效地促进了救助水平的提升。

  《意见》扩大了救助范围,实现困难居民和职工全覆盖,根据困难程度不同,将城乡困难群众分为四类救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的总称);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意见》明确了各类对象的认定部门,将纳入全国工会帮扶管理平台的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分别对应二类、三类、四类人员标准给予医疗救助保障。

  《意见》优化了参保资助,促进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对救助对象参加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帮助困难群众及时获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权益。

  《意见》加大了救助力度,降低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了综合保障,发挥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发挥基本医保主体保障功能,参保人员公平普惠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在医疗资金投入方面,截至目前,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共投入医疗救助补助资金达36.84亿元。在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共资助836.65万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资助153.5元,资助参保支出12.85亿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资助水平分别比2022年增加了30元/人、35元/人、45元/人。

  在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救助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共实施住院救助87.51万人次,救助支出7.4亿元,次均住院救助支出845.47元,相比2022年提高168.44元/人次;实施慢特病门诊救助91.87万人次,救助支出0.79亿元,次均门诊救助支出85.83元,相比2022年提高13.19元/人次。

  在开展高额医疗费用动态预警方面,2023年上半年,贵州省医保部门累计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人员预警信息23.24万人次,三重制度保障累计减负70.15亿元,各有关部门落实临时救助、慈善帮扶等综合帮扶措施8.4万人次。

  贵州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劲松表示,下一步,贵州省将持续抓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巩固好基本医疗保障成果,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编辑:罗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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