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分为6个方面、20条措施,围绕妇女就业创业、妇女儿童健康和权益、家庭建设、发展环境,以及组织保障等方面,重点提出系列满足妇女儿童需求、保障妇女儿童发展的政策,切实保障贵州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通过拓宽妇女就业创业渠道、优化妇女就业创业环境、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以支持妇女就业创业。通过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提升儿童营养水平,以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深入实施“锦绣计划”、推进“黔灵家政”工程,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支持政策和优惠措施,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妇女就业创业需求。重点提出了到2025年省、市两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保证中小学生每天户外锻炼1小时以上,全省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90%以上,到2025年,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等目标。
《意见》要求,通过整治侵害妇女权益问题,防范未成年人受侵害,加强留守和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关爱服务机制和侵害案件发现报告机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和巡查等方式,为妇女儿童营造健康环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障妇女儿童安全。
《意见》强调,通过扩大托育服务供给、推进“校家社”协同育人、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以协力推进家庭建设。提出目标,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站率分别达90%、80%;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达60%。通过拓展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培育文明婚育新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以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特别要加大妇女儿童公共活动场所、完善综合性场馆功能,加大相关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力度,夯实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基础。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培训宣传、统计监测、跟踪问效等措施,加强组织保障,继续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各级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形成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 (记者 彭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