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贵州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全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稳步推进,在强化生态环境源头预防、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组建了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组成由贵州大学、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贵州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为技术支持的团队,设立协调办公室,定期研究、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更新调整、跟踪评估等工作,初步建立了动态更新、实施应用和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入法。分别在《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贵州省乌江保护条例》纳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体系相关要求,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夯实地方法治保障。
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领域的落地应用。重点用于指导重要规划编制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利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开展重大项目“预评估”,在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谋划阶段提前介入,有效解决项目设计阶段出现环境保护“先天不足,带病上马”的情况。自“预评估”工作启动以来,已经为全省16138个项目提供政策和技术指导,全省共有186个重大项目通过“预评估”对选址、设计等内容进行优化调整,降低了项目投资风险,降低了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的产生。助力产业园区科学规划与发展。对108余个省级产业园区,从产业准入、空间布局、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及环境减缓措施等方面提出指导性建议。(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徐涛 彭林元 旷光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