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全国人大代表、省委副书记、省长谌贻琴参加贵州代表团审议监察法草案。
谌贻琴说,监察法草案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主旨明确、导向明确、职责明确、程序明确,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法理性、创新性、针对性。我完全赞同。
谌贻琴说,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监察法、设立监察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顶层设计,是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在我国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史上都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必将为夺取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保障、建立长效机制。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任何改革都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极大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通过把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反腐败举措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有力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法治化进程。通过设置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对所有公职人员实现监督全覆盖,明显拓宽了人民监督的渠道。
谌贻琴说,我们要全力配合监察法落地实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主动对标看齐,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接受监察委监督,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服务。(记者李薛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