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省完善顶层设计,动员各方力量,集聚攻坚资源,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123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低到7.75%。
创新脱贫攻坚举措。连续发动了春季攻势、夏季大比武、秋季攻势“三大战役”,制定了21项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的新政策新举措,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和“四场硬仗”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创新实施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五步工作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任务落实。
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作发放《贵州省贫困人口分布图》。严格考核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对年度考核排末位的市(州)分别由省委书记和省长约谈市(州)委书记和市(州)长,对排在后五位的贫困县,由县委书记在大会上向全省作公开表态发言,并由省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副省长对县委书记、县长进行集体约谈。
全力打好“四场硬仗”。全力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四场硬仗。投入100亿元、建成2.5万公里通组公路,实现12276个30户以上自然村寨通硬化公路;完成2016年45万人搬迁任务,旧房拆除3.4万户;制定实施12项产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加速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和“一县一业”重点优势产业发展。全年累计安排困难家庭学生资助资金16.94亿元,安排28.81亿元改善38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安排3.93亿元改善75.53万名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安排1.18亿元对15.04万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行多轮次培训。累计184.46万人次享受“四重医疗保障”补助。完成20万户“危改”“三改”,受益人口52.3万。在落实好国家下达我省2.95万名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上,自筹资金增加安排生态护林员2.05万名。将农村低保标准平均调增15%达到3580元,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构筑大扶贫格局。强化东西部扶贫协作,7个帮扶城市共向我省投入财政帮扶资金7.31亿元,比2016年增长69.21%。共引进帮扶城市企业284个,实施项目863个,实际到位资金272.14亿元。东部帮扶城市54个县对口帮扶我省66个贫困县,完成乡镇结对帮扶关系229对,完成贫困村结对帮扶关系187对,向我省贫困县投入资金5.95亿元。抓好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和其他社会力量帮扶,全年共落实39个中央单位直接帮扶项目387个,直接投入中央帮扶单位资金4.38亿元;落实中央帮扶单位引进项目130个,引进项目资金50.2亿元;积极做好恒大集团无偿投入110亿元结对帮扶毕节市整市,万达集团整县帮扶丹寨县的配套协调服务工作。
加大扶贫资金投入。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5.4亿元(其中发展资金69.5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0.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1亿元。全省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累计向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137.87亿元,贷款发放额度位列全国第二。建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共注入风险补偿资金9.13亿元,使用风险补偿金2018.8万元。全年扶贫产业子基金累计通过投资评审项目949个、计划投资744.88亿元,实际投放项目470个、到位资金270.18亿元。制定贵州脱贫攻坚投资基金扶贫产业子资金、极贫乡镇子基金等管理办法,开展财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66个贫困县,纳入统筹整合的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规模约350亿元。明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因素法分配到县,省不再规定具体的资金投向比例。支持开展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全省21个县(市)开展扶贫资金折股量化到贫困户。
加强扶贫监督检查。省四大班子负责同志全部深入脱贫攻坚一线,带头开展明察暗访,深入研究问题、破解难题;开展“护民生、促脱贫”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组成1458个民生监督组对全省基层扶贫工作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及时纠偏处理。开通省政府“扶贫专线”电话,并升格为省委、省政府“扶贫专线”,全年共接听专线电话2500余个,限时核实反馈,省领导批示240余次,回访群众满意率达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