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通知》提出,今年扶持发展微型企业23000户、带动8万人以上就业。
《通知》明确,贵州将深化完善“3个15万元”(个人筹资10万元、政府补助5万元,银行贷款15万元,营业后返还1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政策。今年,贵州将按照直接补助和间接补助结合、“成熟一户,扶持一户”的原则,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其中财政资金直接补助扶持17000户,单独贷款间接扶持6000户以上。
我省将以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深度贫困村为重点,加强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与农村脱贫攻坚深度融合,引导鼓励在乡村地区创办微型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微型企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1人以上就业的,优先纳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集体企业直接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的,纳入扶持范围。
《通知》要求,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着眼数字经济、旅游经济、绿色经济、县域经济发展,聚焦农村种养结构调整支持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优势产业和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在农村大力扶持发展一批微型企业,进一步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按照计划,我省将加快建设微型企业创业示范村、孵化园和创业园,每个市(州)及贵安新区打造1至2个微型企业成长示范基地。(白雪)
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