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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花岗区为贫困户设立补贴性岗位

贵州日报2018-04-23 10:59:53

  4月19日,记者从红花岗区扶贫办获悉,为拓宽村级就业渠道、服务农村公共事业,该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特别设立农村村民自治补贴性岗位,专项安置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实现就业。

  该区将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员、总量控制、属地管理”原则,开发设置护路员、护林员、环境监督保洁员、河湖巡查保洁员、治安安全联防员等5类村民自治补贴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建档立卡户“零就业”贫困家庭中有一定劳动力且年满18周岁的人员。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的同时,兼顾特别困难家庭和年龄偏大人员。今年,将由红花岗区政府出资补贴,各镇、村负责统筹管理,投入近150余万元,设置补贴性岗位154个。根据岗位的不同,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至1000元不等。(记者 唐正平)

编辑:罗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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