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贵阳市教育局公布了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规定,贵阳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录取。考生学业(升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650分,作为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五年制专科学校升学成绩。往届生和无毕业考评的考生在录取时,录取分数线提高10分。
据介绍,贵阳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类别分为统招生、配额生、配额定向生、自主招生、特长生、集团内招生、民族生、国际学校或中外合作项目招生、企事业举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招生,共9类。其中,在配额生方面,“三区一地”范围内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按不低于面向贵阳市招生计划50%的比例分配给“三区一地”辖区内各初中学校,贵阳市“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要将其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50%招生指标名额分配给本区(市、县)各初中学校。
“三区一地”内初中学校均按2018年应届毕业生参加学业考试且具备配额生分配资格的报名人数进行计算分配。初三应届生报名人数较少的学校,由若干所学校组成单元,参与配额生名额分配。
“三区一地”外的其他区(市、县)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对初中学校配额生分配办法原则上参照以上办法执行,可视各区(市、县)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
据悉,在配额生录取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考生在选报某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时,若未被该校统招生录取,自动进入该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配额生录取。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的录取规则为该校配额生招生计划指标分配给考生所在初中学校(或单元)配额生指标名额内、在配额生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择优录取。若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配额生计划指标未完成,该指标转入该校的统招生计划。凡已作为配额生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其他学校、其他类别的报名录取。
未在初中本校连续就读初二、初三年级的考生不能享受分配到该初中学校的配额生指标。对这类考生各初中学校应在中考报名时按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标识学生的未连续就读信息,各区(市、县)招办要进行认真审核认定。(王雨)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