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四部门联合下发方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严查校外机构办学情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治理内容包括严查培训机构有无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消防安全许可证,工作人员有无资格证、健康证;是否存在“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非零起点教学”、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等级考试及竞赛、过多过滥使用教辅材料、重复作业偏多等行为;培训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消防隐患、食品隐患等。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应立即停办整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但具有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办理相关证照;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停止办学;对“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的行为,立即叫停;课上不讲课,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课,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的中小学教师,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罗海兰)
来源:贵阳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