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瓦斯一直是贵州省煤矿事故的“第一杀手”。今年以来,贵州省以打好瓦斯防治攻坚战、遏制煤矿较大事故为目标,通过打防结合、奖惩并重、综合施策,构建起多元化的煤矿瓦斯防治新格局,煤矿瓦斯攻坚战初显成效。截至4月25日,全省发生煤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40%和82.4%,未发生瓦斯事故和煤矿较大事故,连续32个月未发生煤矿重大事故。
综合施策
加强瓦斯防治监管
今年以来,贵州省创新手段多措并举,通过提高监察比重、动态公告监管主体、实施分类安全监管和“四量平衡”管理等措施,加强瓦斯防治监管。
——今年,贵州省将全省179处正常生产建设的突出矿井全部列入二季度执法计划,提高了瓦斯防治工作监察比重。
——在去年明确各类煤矿属地安全监管主体的基础上,今年贵州省又动态公告全省1113处煤矿安全监管主体,彻底根治了市、县、乡安全监管部门长期职责不清、乡镇政府无力监管的问题。
——按照“严防盯守四类、局部整顿三类、巩固提升二类、引领保持一类”分类管理原则,我省对煤矿实施分类安全监管监察,重点检查三、四类煤矿。
——紧紧抓住煤矿瓦斯抽采安全煤量这个“牛鼻子”,实施“四量平衡”管理。引导、督促煤矿企业改造、调整开拓开采系统,超前布置瓦斯治理工程,确保瓦斯治理空间合理、时间充裕,“钻、抽、掘、采”均衡有序,达到“开拓煤量、准备煤量、安全煤量、回采煤量”四量平衡,推动抽采达标。
——在中央投资1.0996亿元、省级配套2199万元基础上,今年我省又安排了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350万元,加大支持煤矿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力度。
以“奖”促“抽”
增强企业积极性
贵州省积极引导煤矿用好用足瓦斯抽采利用政策。据了解,在国家瓦斯抽采利用补贴0.3元/立方米的基础上,贵州省再补贴0.2元/立方米。另外,按每立方纯瓦斯可发电两度,每度电0.5元计算,煤矿每利用1立方米瓦斯,可额外产生近1.5元的经济效益。
以“奖”促“抽”,政策点燃了黔西县青龙煤矿的积极性。该矿已建成装机容量9200千瓦的16台发电机组,年发电量约5000万度,并实现上网,2017年获得瓦斯抽采利用奖补资金4300万元。该矿负责人对此深有感触:“提高瓦斯防治利用能力,不但给企业创造安全条件,还带来经济效益。”
积极抽采利用瓦斯的不仅仅是青龙煤矿,在盘州市更是“全面开花”。盘州市目前已建成瓦斯发电站35座,安装发电机组203台,装机容量达12.02万千瓦时。2017年全市完成瓦斯抽采量7.78亿立方米,瓦斯利用量达3.68亿立方米,瓦斯发电达8.4亿度。
政策引领效应显现。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贵州省抽采瓦斯5.62亿立方米、利用2.25亿立方米,利用率同比增加47.6%。目前多数煤矿企业对瓦斯的观念已从“要我抽”转向“我要抽”。
高压执法
重处非法违法行为
一季度,贵州省对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5258矿次,罚款1974.49万元。其中,对金沙县白坪煤矿蓄意包裹瓦斯传感器、织金县大雁煤矿非法越界布置隐蔽工作面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了上限处罚,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通报。另外,贵州省还严厉整治违法中介机构,对平安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为织金县一煤矿出具虚假证明行为,贵州省没收公司违法所得10万元,并处以罚款49万元。
“贵州煤矿数量多、瓦斯灾害重、安全基础薄弱,加之当前煤炭价格较高,煤矿企业生产欲望强烈,煤矿瓦斯防治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贵州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局长李建民表示,下一步,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严格的执法,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台阶,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记者 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