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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贵州日报2018-06-01 09:19:21

  5月3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袁周主持会议。副主任刘远坤、陈鸣明、李飞跃出席会议。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郭瑞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信平,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陈再天,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豫贵列席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5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条例》的决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民族医药保护发展条例》《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决议,省人大财经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人大环资委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关于修改〈贵州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条例〉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补选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补选史耀斌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代表资格需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确认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案和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免去蒲波的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终止其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现在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591人。

  会议强调,今年常委会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履职学习,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学习宪法法律和人大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尽快掌握做好人大工作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努力成为人大工作的行家里手。要按照孙志刚书记、主任的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严格纪律执行,加强统筹协调,把法律赋予的职责履行好。

  列席会议的还有: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州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和常委会咨询专家。

  四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王鲁铨)

  来源:贵州日报

编辑:罗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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