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唯)6月4日,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贵阳市环境保护局联合发布《贵阳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17年,贵阳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7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5.1%,且无中度以上污染天气,全年空气质量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列第9位。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红枫湖、百花湖、阿哈水库、花溪水库、南明河麦达河段、汪家大井和沙老河水库共7个贵阳市地级饮用水源地全部达到III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红枫湖、花溪水库、南明河麦达、北郊水库4个水源地水质为II类,优于规定类别。主要河流中纳入国家和省“水十条”考核排名的16个国(省)控断面达标率为100%,其中,优良断面15个,水质优良率为93.75%。
在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面,2017年,贵阳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8.66%。建成区新增绿地面积112.67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1.13%,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2.88平方米。在声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贵阳市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为58.8分贝,道路交通噪声为69.1分贝,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2017年是《土壤污染行动计划》实施的第一年。贵阳市委、市政府率领全市上下,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综合治理、污染者担责”的原则,以详查工作的开展为基础,以污染地块管理为突破,以部门协同为保障,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降低农业面源污染,做好土壤环境污染的源头预防,切实推进“土十条”实施。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2017年,贵阳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环境监管的部署,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推进环保执法“风暴”行动为抓手,进一步突出和强化环境监察工作职能,加大“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等各类专项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13927人次、检查企业6277家次、下达执法文书2672份,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480件,处罚金额3788.13万元;立案数和处罚金额分别比2016年增长104.26%和30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