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贵州省环境状况公报》。2017年,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稳定,全省88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
据介绍,2017年,全省环保系统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纲,深入实施大生态战略行动,以稳定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中央环保督察和问题整改为契机,以十大污染源治理工程污染治理、十大行业治污减排全面达标排放专项行动和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整改为主抓手,全面推动环境保护“建、管、改、治”四大战略措施和水、气、土“三个十条”的落实,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稳定。
《公报》显示,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良好。主要河流监测断面中94.7%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即监测断面优良比例为94.7%);主要湖(库)监测垂线中84%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保持在总体优良的较高水平;14个出境断面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类别。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9个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137个县级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年个数达标率为98.4%,水量达标率为97.9%。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优良,9个中心城市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6.5%,优良天数比例最高为兴义市(100%),最低为六盘水市(92.9%),全省88个县(市、区)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97%。
全省9个中心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9个中心城市昼间区域平均等效声级为55.8分贝,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7.9分贝,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94.6%,夜间监测点次达标率平均为71.7%。
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家及省级重点辐射污染源在环境风险可控范围内运行。
省环保厅负责人介绍,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省环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难度越来越大,环保设施不足仍然是短板,环境综合管理能力亟待加强。下一步,环保部门将通过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推进生态环保领域重点改革,推动全民参与共治等措施,实现全省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记者 杨静)